2016年-2017年新疆长途传输局宣传标示标牌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16年-2017年新疆长途传输局宣传标示标牌制作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25N4748)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20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1.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3 招标范围: 各类宣传牌、标示牌、文化墙等的制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1.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6日16时00分,地点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B楼3楼301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联系人:周鑫 (先生)
联系电话:0991-2670188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91-2670188、13079986963
电子邮箱:1390115457@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相关附件:2016年-2017年新疆长途传输局宣传标示标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docx
https://www.chinabidding.cn/cblcn/infoshow/download?record_id=C732E&file_nu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