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标识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致各供应商: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军队采购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批标识牌,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谈判概况
2.1采购内容:各类门楣标识牌45个、内部标识牌25个、其他杂项标识牌若干。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要求及说明;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2.3 交货地点:昆明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2.4质保期:1年。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3.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和保密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本公告附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66号(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免费报名
4.2 外地单位如需报名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并电话确认,未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具体要求见本邀请书4.1条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谈判时间:2016年 12月19日15时 00 分;
地点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三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联系人:栗助理 (先生)
联系电话:0871-64025487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 系 人:栗助理
电话:0871-64025487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