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新址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州发改社会[2014]88号文件核准实施,该项目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新址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制作安装。
2.3、计划工期: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4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确保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3.3 制造厂家出具ISO9001质量认证;
3.4 具有类似业绩( 2014年 1月 1日 至今,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2月 12日 至 2016年 12月 16日 ,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报名。
5.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 日内寄送。
联系人:韩绪 (先生)
联系电话:1869990656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
联 系 人: 周军
电 话: 0999-803739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层
联系人:韩绪
电 话:1869990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