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博物馆创5A景区标识牌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1009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博物馆委托,现就“随州市博物馆创5A景区标识牌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博物馆创5A景区标识牌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61203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98号
3.2预算金额:30万元
3.3采购内容:定做一批标识牌,具体规格数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3.4交货安装完成期限:10个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3.6质保期:三年
四、供应商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4.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3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标牌(工艺美术品)制作和安装内容;
4.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4.6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外地供应商须在随州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4.7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8供应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4.9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6.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6.3获取要求: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 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下列相关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外,其余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2016年任何一个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⑤提供2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⑥可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⑦提供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⑧提供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时间2016年12月5日及以后);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以及经查询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12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6.4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7.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7.3响应文件的递交人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响应文件被拒收。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随州市博物馆
联 系 人:唐金昊 联系电话:1397179579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