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2017-01-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3972/1/1
1、招标条件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的委托,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吉财采计X【20160920】-2284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对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预算为59.98万元。
2.2 工期要求: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15日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校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与本工程要求专业(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
3.5投标人财务要求: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7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由项目经理及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5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在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9日的上午8:30-11:30至13:00-16: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将于2017年1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联 系 人:周彬绪
地 址:长春市
联系电话:0431-851168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415室
联 系 人:闫琦、李晶
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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