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方式:186546216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987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PEDZ 2016-220#
四、项目名称:东营港道路名牌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采购道路名牌及安装,总计划投资约49.9万元。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
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个包
详见东营港道路名牌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公示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交通标识牌。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室)
七、谈判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18日、19日,每日8:30至 17:00。
谈判文件售价及发售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八、谈判截止日期:2017年1月24日下午14:00。
九、谈判日期:2017年1月24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东营市交通运输局17楼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9877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二)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21时11分0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