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郑经采谈判(2017XDDL)15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单位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拱门标识建设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区拱门标识建设项目施工
二、采购编号:郑经采谈判(2017XDDL)15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拱门标识建设。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钢结构工程、单跨跨度不低于60米)。
6、对参与竞争的单位需要有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针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完税凭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2月20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 购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坤、侯东涵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