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提升规划设计及标识系统制作施工)

2017-02-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内蒙古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提升规划设计及标识系统制作施工)

招标编号:2017-GC0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提升规划设计及标识系统制作施工)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社字【2012】55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及类型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类型:
2.2 设计范围及内容:1.创5A级景区材料制作;2.旅游引导标识及标牌、水冲式厕所、景区河道环境治理、游步道、绿化、监控系统给水管网供电等,创建5A景区,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材料制作;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观光塔、观光步道、游步道、环卫设施、安全救助设备及引导标识以及配套水电、消防等。
2.3设计周期:135日历天。
2.4设计要求:达到4A及4A级以上标准
2.5招标控制价:3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需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所提出的规划编制中,规划设计理念先进,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发展全域旅游的要求;对于旅游与多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推进独具草原特色的新型旅游化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议)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规划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如组成联合体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按附表格式填写,不得自拟)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设计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后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进行缴纳,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进行缴纳),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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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腾家鑫 (先生)
联系电话:15104906881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hlbeggzyjy.org.cn/news/notice/one/index.jspx?id=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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