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VI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VI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01703228
二、 工程名称: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VI实施项目
三、 工程概况:
1.实施地点:(1)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233号华建大厦A座
(2)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羊城国际贸易中心6层。
2.规模:(具体数据以图纸、清单为准)。
3.工期: 自采购人颁发《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合同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不因任何变更而调整)。提供全套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察、图纸深化,按审后图纸、材料清单进行施工,竣工后按标准验收、出具完工资料(图纸)等。
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元(¥340,000.00)
四、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具有自用生产加工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或房屋土地使用证等)或租赁协议。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9:30
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会议室
八、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3月9日9:30
九、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会议室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先生、李先生 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020-87554018 87554038
传真:020-8755402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会议室
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233华建大厦
传真:020-38021535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