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HSE管理中心宣传标识牌委托制作项目自主比选文件
比选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介绍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HSE部宣传标识牌委托制作项目进行比选。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范围
1.1 东南电化HSE管理中心宣传标识牌制作项目。
1.2本次项目将与中选单位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协议时间为合同签订起一年。
2、定义和解释
2.1 “比选人”系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即业主方。
2.2 “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接受邀请,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参选文件的法人。
2.3 “参选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参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参选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所有工作。
3、比选文件组成
3.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比选公告、比选须知、合同书格式、参选文件格式、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和评标细则
3.2 比选文件除3.1内容外,比选人在比选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参选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日,按参选须知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
5.1 在参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参选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比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比选项目的每一参选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参选人未按规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书面文件的,视合同已收到。
5.2 为使参选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比选人可酌情推迟参选截止时间和开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比选的每一参选人。
5.3 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
6、参选人资格
6.1 参选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广告牌制作类资质,并能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凡从事过广告服务,服务业绩优良,社会信誉好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6.2经营年限内无商业纠纷案件,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税务欺诈行为。
6.3本次业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12时00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详细公告及附件下载: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HSE管理中心宣传标识牌委托制作项目自主比选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东南电化公司监察室招投标箱内(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内),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86552182。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erhua.cn/news_view.aspx?id=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