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门前三保公示牌等标牌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BJZ201702-03
1.采购条件
依据襄阳市樊城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樊财采备[2017]02002号)的要求,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制作门前三保公示牌等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门前三保公示牌(大)950个;门前三保公示牌(小)11340个;门前三保督导员标识200个;门前三保管理员标识12000个;预算总金额40.18万元。供货期7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一次性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质保期1年。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有本次标牌制作项目经营范围(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外地供应商还须在襄阳市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及售后服务委托机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4、供应商提供2014年、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有一项不低于本次采购金额的供货产品类似业绩(须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
3.6、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出具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之后);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址: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方式: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肆百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其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3(3.2-3.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打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 14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017年2月20日 报名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姓 名 (本人签字)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居民身份证号
备注 (附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