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区宣传主碑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702-750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区宣传主碑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40,643.18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确认的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制作、维修、LED灯具安装经营范围;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广告、标识制作采购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或电气安装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C类),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建安C类)》复印件,原件备查;
(3)配备电工及施工员,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广告审查员1人,须提交《广告审查员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交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三个月社保,查询密码自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因本项目属野外施工作业,施工环境特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2-3387376
汇款账号:200801040000043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中山支行
注: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前来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22日 至 2017年02月2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河源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长安路73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63036
传真:0762-3663036 邮编: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人:李文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传真:0762-3387986 邮编:517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6303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立旅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