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东路--王家庄段)工程项目集中管控物资导向标识采购招标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GSHX-2017-GK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东路--王家庄段)工程,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装饰装修各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后工程导向标识(含各种辅材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来源: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一期(新建东路-王家庄段)工程线路总长度约34.28km,线路起点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长安厂大门口东侧,下穿建新东路、五红路到达龙头寺,继续向北连接重庆火车北站,线路在东环立交处向东北转向,下穿民心佳园,经过金石大道、上湾路、食品城大道、两港大道,转为地上高架敷设,连接朱家湾车辆段,之后向北到达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进入地下,设置T3航站楼站和T2航站楼站,之后线路转向西敷设,穿过两路城区后,线路沿同茂大道向西敷设,穿过中央公园,到达悦来重庆会议展览馆,之后线路转向北,到达终点王家庄站,连接王家庄停车场。共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约1.74km。10201标段承担12座车站的装饰装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工程鲤鱼池站、红土地站、龙头寺公园站、三亚湾站、上湾路站、环山公园站、长河站、T3航站楼站、T2航站楼站、渝北广场站、中央公园站、中央公园西站。10202标承建民心佳园站、重庆北站北广场站和南广场站3个车站。10203标承建的是王家庄站、中央公园东站和鹿山站3个车站。10204标承建的是悦来站。本次招标不包含王家庄停车场和朱家湾车辆段。中标单位需分别同各标段签订买卖合同。
2.3 计划工期:
2.3.1导向标识计划供货工期: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3月~2017年8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其他工程项目干涉,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内容:
2.4.1导向标识供货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东路-王家庄段)工程装饰装修各标段共19座车站,各车站所需导向标识的供应、安装及伴随服务。
2.4.3包件划分见附件2:“招标物资信息表”。
2.4.4供应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2.5工程线路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十号线线路总平面图。
3.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 ;
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3.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2011〕441号);
3.7其它国家和重庆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东路--王家庄段)工程BT融资建设总承包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制作或销售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一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5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6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4.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4.7.2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4.7.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禁止投标或不良记录的。
4.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类项目的投标:
4.8.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8.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4.9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要求作为本节的补充说明。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注册流程分为“注册账号--申请企业认证--服务订单申请—CA申请”四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电话:4006-010100)
5.2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拟投包件)所需金额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以下指定帐户内并确保汇款到账:
开户名称: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号线装饰10201标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500101018018000012859
汇款回单上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拟投包件号、汇款金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2:“招标物资信息表”,售后不退。
5.4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25日10时00分。
6.2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6.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金翠巷8号项目部会议室 。
6.4投标人须在2017年3月25日 9:00时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同纸质版一致)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并录入投标报价(开标后须解锁报价)。
6.5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录入投标报价的,或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录入的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总价不一致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原件,以便招标人在评标时进行核查。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 25日上午 10 时整
7.2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金翠巷8号项目部会议室 。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3招标人将在开标会现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请各投标人在2017年3月25日上午 10时00分,随时在网上对各自投标报价解锁。
8.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每包件金额详见招标物资信息表)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汇款到账:
开户名称: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十号线装饰10201标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500101018018000012859
在银行汇款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装饰装修10201标、10202标、10203标、10204标。
联 系 人:原支宾(13942292718)
电子邮件:yuanzb2009@qq.com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服装城金翠巷8号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