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域旅游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7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旅游标识标牌(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135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有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二) 特定条件
1、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03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00时 。
2、发售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7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 03月16日16:00时前缴入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
帐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8114701013500025347。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2日9:00时。
十、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一 、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海县旅游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大街86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 0574-65577330
招标机构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十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26日至2017年03月02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