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室外发光字制作及安装工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根据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7]XM007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批准建设。该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采购项目施工进竞争性谈判选定供应商,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来洽谈。
2、本次采购概况
2.1本采购项目的地点: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2.2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45万元。
2.3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45历天。
2.4采购项目采购范围:本项目清单范围内发光字、航标灯、铝板立体字及单双面灯箱的制作、运输及安装工程。(详见货物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3.3.1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购买方法:
4.1时间:2017年3月2日—3月9日每天8:30时至17:30时止(节假日休息);
4.2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到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5楼)购买,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9时30分(注8:30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谈判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5楼)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2017年3月10日9时30分
6.2谈判地点: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5楼)
采购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解放路2号
联系人:高其瑞
联系电话:0717-62273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或18062395682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