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档案信息化推动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档案信息化推动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档案信息化推动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档案信息化推动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FW201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禄、谷利

项目联系电话:010-61805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档案史志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1号

联系方式:张增超 联系方式:010-608047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禄、谷利010-618053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招标内容:完成纸制档案的整理、拆订卷、数字化处理、原文整理挂接、目录打印工作,完成电子目录及卷内目录的整理、校对、入库。共计781250页。

4、预算资金: 500000元。

5、范围及标准/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服务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境内

7、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服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6)税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证无效)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格式)8)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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