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标识标牌系统设计、制作及安装工程 是否预选项目:否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3000000
项目背景:随着医院发展的加速,心血管疾病就诊患者增多,医院旧址诊疗环境及硬件设施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现医院迁址重建,该项目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程,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之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2.不得提出投标人须提交任何形式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的要求; 3.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7-313010-000026 标识 1.0 批 3000000.0
附件:医院标识招标文件+申报书.zip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4426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