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岐山县文化广电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蔡五地区旅游标识导示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岐山蔡五地区旅游标识导示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YMD-2017023XM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文化广电局
联系人:梁凌
联系方式:13892783697
地址:岐山县北环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17791399999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3层
账户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白沙路支行
账 号:1299 0659 1710 901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旅游标识导示系统建设(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旅游宣传导示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资金预算:¥:49.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3、投标人须具备广告标识制作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6-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3层。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14:00-14:30
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14:30
9-3、磋商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14:30
9-4、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