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第一医院宣传广告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17-04-0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福州市第一医院宣传广告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对福州市第一医院宣传广告标识制作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宣传广告标识制作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3、招标编号:2017FZXH016-1
4、采购人:福州市第一医院
5、采购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报价时只报单价,投标人报价超出各品目号最高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17年4月5日到2017年4月7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期22号楼3701室)。
9、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二期 22号楼3701室),由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联系人:史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207525
传真:0591-88504168         E-mail: fzxhzj@163.com
开户名: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帐 号:35001870007052514362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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