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标识牌等金属制品打包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2017-04-17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标识牌等金属制品打包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17年标识牌等金属制品打包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30天,报价视为无效。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2017年标识牌等金属制品打包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货物及安装要求”。
2.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
(3)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或以上。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3. 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20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4月20日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账号(加盖公章);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7)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4.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 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期内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报价单价。
6.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
7.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4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备注: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账号:44001420302053001638
9.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10.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1.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12.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3.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4.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按照《广州地铁工程建设违建单位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运营事业总部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5.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7.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8.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9.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20. 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联系电话:(020)8315494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金运路1号地铁运营事业总部赤沙车辆段6号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纪检监察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3110。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020-83154549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 苏工
附件地址:
http://bid.gzmtr.com/bizzbgg/bid_zbgg_yysy3/201704/t20170413_51016.html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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