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监区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梅州监狱监区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梅州监狱的委托,对 广东省梅州监狱监区文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201005-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监区文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3,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文件编号:GZHD17MZHG03010

2、项目内容:监区文化建设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的完税证明和近3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保密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踏勘现场: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统一安排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对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出具踏勘现场证明 (投标人将踏勘现场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1、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集中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注:踏勘现场人员必须为男性,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18日 至 2017年04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83020
传真:0753-2183383 邮编:51403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联系人:李丹婷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传真:020-87580675 邮编:51066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753-218302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卓汉涛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附件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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