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2017年高新区新式路名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7-125
(二)项目名称:2017年高新区新式路名牌政府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574100.29元。超此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采购内容为全区新式路名牌,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7-125
(2)项目包名称:2017年高新区新式路名牌政府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城市建设
(5)数量/服务期/工期: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全区新式路名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8)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专项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三个及以上(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安装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例: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报名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7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采购组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7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寇雯雯 电 话:027-8766597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 林莉 电 话(传真): 027-1532721005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东湖科技会展中心11楼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027-6788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