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QZTSCG2017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联系方式:廖先生139050877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595-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大洋百货六楼信恒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QZTSCG2017010
二、项目名称:泉州第一医院台商投资区分院标识牌采购及服务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95-27558830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QZTSCG2017010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16:09 至 2017年04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4/t20170418_8131931.htm
采购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05087764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服务费)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真:0595-2215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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