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水利局委托,现就江山市2017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jxsjjs20170401
项目名称:江山市2017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1
批
49.2
详见询价文件
二、询价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1日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9时00分 00 秒(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17年4月25日9时00分 00 秒(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询价保证金
询价标保证金:4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山市支行北关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9-760501040000272
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17时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六、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询价响应方候选人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响应方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水利局
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0570-40318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570-4963360(542872)
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附件:资料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