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吕运河绿廊-星岛水岸(通宁大桥-船闸东路地块)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NTS201509291572001001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资格后审)
一、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 通吕运河绿廊-星岛水岸(通宁大桥-船闸东路地块)已经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 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 进行比选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已落实。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吕运河绿廊-星岛水岸(通宁大桥-船闸东路地块)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
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70万元。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通吕运河绿廊-星岛水岸(通宁大桥-船闸东路地块)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工程,本次实施内容为该项目的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等各种引导标识的制作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及清单。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 50日历天。
三、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选人需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一定规模的实体生产基地;
2、参选人须具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能力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014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必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万元及以上户外标识标牌制作工程;
4、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参选内容制作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比选人不组织参选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参选人自行踏勘。凡有意参加参选人请于比选截止时间前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自行上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9:30,文本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告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特别提醒: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评 标 办 法(价格单因素)
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一、比选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选人。
二、参选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比选的参选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参选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并通过2015年度年检。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企业税务登记证 企业税务登记证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2014年1月1日至今,选人必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万元及以上户外标识标牌制作工程。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如非南通市区业绩,均须提供参选人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5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 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合同等(材料中需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
6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参选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7 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 上述序号1-5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上述序号6-7须提供原件。
三、商务标评标(100分)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比选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次的商务标评审办法(评标方法只抽取一次,不论标段多少均采用同一种方法)
评标方法一: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参选人的参选总价低于总比选控制价,且单项工程报价分别低于每个单项工程的最高限价的参选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比选控制价的,或单项工程报价高于或等于每个单项工程的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有效报价中的最高的20%家和最低的20%家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去掉的家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比选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2分,每下浮1%扣 1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方法二:
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参选人的参选总价低于总比选控制价,且单项工程报价分别低于每个单项工程的最高限价的参选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比选控制价的,或单项工程报价高于或等于每个单项工程的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有效报价中的最高的20%家和最低的20%家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去掉的家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 8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比选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2分,每下浮1%扣 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推荐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政务中心北停车楼9楼
联系人: 余女士 张女士
电话: 0513-68553300
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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