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办公家具、制度标牌、窗帘等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办公家具、制度标牌、窗帘等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TF(CS)2017ZF30
三、磋商内容:第一包:办公家具(采购预算:3795250元)
第二包:各类制度标牌、窗帘、地图(采购预算:1425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5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十一、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991-4833033、2208315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