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达大厦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以通开发管经(201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导向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标识系统的制作、深化设计、包装、运输、保修、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 45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4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其他: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标识(或标牌)的制作及安装,并具有标识深化设计能力(需完成在中标后的图纸深化工作);
3.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3.6、投标人业绩: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后承担过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供货,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经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过的合同;
3.7、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2、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4、投标人2015年度或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经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过的合同】;
4.6、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
6.2获取方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尚东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邮 编: 226000
联 系 人: 黄海艳
电 话: 13776978236
传 真: 0513—83351266
2017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