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新建医技病房楼项目(暂估价部分)标识导向深化设计和相关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工程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新建医技病房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招标核准文号:冀发改社会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建设资金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暂估价部分的标识导向深化设计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新建医技病房楼项目(暂估价部分)标识导向深化设计和相关服务
2.2 建设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院内(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筑面积109709.97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十三层(局部十五层),地下三层。
2.4 设计范围:本项目标识导向设计、与医院已有建筑物标识导向联接以及医院已有建筑物标识导向的更新配套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
2.6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标识导向设计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技术、业绩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比选申请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将不能取得中选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5.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5月10日起至2017年05月12日止每天9:00—11:30,14:00—16:30(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3 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办公区)。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门诊楼2楼行政会议室(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联 系 人:王金珠
电 话:0311-86095260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人:杨东波、孙会平
电 话:0311-8606392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