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7-52#
三、采购项目情况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工程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阳光社区内,施工范围主要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硅钙板吊顶、石膏板隔墙、卫生间改造、楼宇外观、室内大厅等各个房间的环境文化氛围营造,包括形象墙、展板、亚克力字等工程内容。
包号
服务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建设项目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施工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5、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5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12日08时30分至2017年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106室]
3.方式:施工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11月份以来连续6个(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备注:1.社保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4.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未领取磋商文件视为放弃磋商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5日08时30分至2017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2722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一楼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1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