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就新疆卷烟厂现场管理标识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新疆卷烟厂现场管理标识制作项目
二、招标范围:新疆卷烟厂现场管理所涉及的各类标识、标牌、展板及消耗性产品供给的供应商
三、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具备24小时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
(二)证明文件及投标报名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3、企业简介及2015年至今从事类似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提供有效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4、报名时间:2017年05月11日至2017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4、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娜、严敏敏 电 话:0991-5823555 18160656296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