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水办农﹝2015﹞3号文件要求,经如东县政府采购审批,现对如东县“水美乡村”标识设置进行政府采购,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水美乡村”标识设置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具有从事天然石或景观石制作、安装业绩,信誉良好;
三、竞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2016年6月以来)。
以上2-4项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四、竞谈时间:2017年6月1日15时30分
竞谈地点: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如东县行政中心21120会议室。
五、如果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人直接与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欢迎合格供应商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并获取相关竞谈材料;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如东县行政中心21114室
联系人及电话:董卫松 0513-84118659 13813629833
如东县水利建设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