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路名牌政府采购
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09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
利津县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路名牌政府采购项目(具体产品清单及技术标准详见技术参数公示(第二次),包括所有产品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2、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交通标识牌或交通安全设施或路名牌。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以下条件其一:
(1)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
(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牌产品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额外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代理证明原件或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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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园大厦409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园大厦409室)进行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以下条件其一:
(1)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
(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牌产品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额外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代理证明原件或授权书原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利津县利一路106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46-562572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园大厦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5666890266
3.监管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