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6-0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LD2017-051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康复巷9号
联系方式:029-86866022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
(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029-81315599 转813
五、采购内容: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项目预算:柒拾叁万柒仟肆佰贰拾肆元整(¥:737424.0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0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
2、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2:00止(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16日下午2:00
3、磋商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0 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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