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2017-07-0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南山区卫生计生系统单位自行采购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院招标办将进行 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服务 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B-FW2017018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服务 
(二)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南山区蛇口街道湾厦路1号南山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207招标办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5-2655771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有广告、标牌设计与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与深圳市区级及以上医院签署的关于标识标牌服务合同1份。
3、投标人在我院无不良记录且服务信誉良好。
4、投标人有一定设计能力,设计师不少于2名,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设计师资质证书。(需提供设计师相关资质证明及在职社保证明)
5、能保证如我院遇特殊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应急制作标识标牌等物资,需全程跟踪并在2小时内制作完成并送到指定地点(含法定节假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2017年6月30日9时至2017年7月5日9时办公时间内(8点-12点,14点-17点)节假日除外,携下列资料到南山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207招标办报名,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过期未报名或审核资料不齐者视放弃投标。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有广告、标牌设计与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两年与深圳市区级及以上医院签署的关于标识标牌服务合同1份;
4、提供至少两名设计师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在职社保证明;
5、提供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5点的承诺函。
6、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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