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0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F2017CG02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医院标识、标志牌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4.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标识牌、导视牌、交通标识(销售));5.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报价文件之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1701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龙安街32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60-232236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0760-88321998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裕路顺景花园7幢16卡之二及二层写字楼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7/t20170703_8463945.htm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中标公示】浙江省象山县水利局象山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