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2017-07-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已经豫州郑东房【2014】00033号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选址位于郑东新区龙湖湖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338244.19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共计6栋,地上13层、地下三层;商业楼1栋,地上局部四层、地下三层。C4-18#和商业地下一层为精装修交付;其余楼栋为毛坯交付。
2.2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三区项目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3 招标编号:HDYD2017-037
2.4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主要包括并不限于:办公楼室外导视系统(每栋建筑名称主体标识、建筑“身份证”标识);18号楼室内导视系统(楼层号、建筑内部区域划分标识牌、通道分流指示牌等);地下停车场范围标识牌(综合指示牌、出口指示牌、负N层入口指示牌、龙门牌、场地分区范围等),墙柱面图案喷绘、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安装、维护。
指导总包、智能化、景观绿化施工单位进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标识标牌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对预留、预埋的位置进行确认;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对智能化系统的调试;配合精装修单位确定标识标牌的位置;负责预留套管、堵洞四周的封堵;其他由标识标牌施工单位应该完成的工作。
2.5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副CBD龙湖湖心岛;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获得 “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投资额约:2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3.2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过三项以上(含三项)已通过竣工验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类似公建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额≧100万元;类似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携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类似公建项目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机场、高铁站、酒店。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7月19 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一套至4.2所列报名地点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该单位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自2015年5月以来)。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的原件,提供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金额均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不带原件,开标现场须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本项复印加盖单位章)。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企业信息查询页。
备注: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5、资格预审方法
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在7家以上时,招标单位保留资格预审的权利。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时,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371-53388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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