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发光字标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委托,对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发光字标识系统工程 项目 在国内以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发光字标识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LNFK(Z)2017-088
(三)招标项目内容: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发光字标识系统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 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0日起至2017年07月24日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投标人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报名。
2.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0日起至2017年07月24日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投标人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购买。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咨询。
招标单位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楼1010室
项目联系人:刘胜楠
联 系 电 话:024-2285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