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美术馆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新馆建设项目标识导视系统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馆建设项目标识导视系统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515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7-ZFCG07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标识导视系统
1
详见采购文件
81215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类似范围。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5、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原件,
7、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纳税证明原件(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2份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层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一层开标室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邮政编码 : 010051
联系人 : 崔虹、吕寒冰
联系电话 : 0471-32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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