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兴隆公园筹建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安县兴隆公园筹建处关于金台山文化旅游区导视系统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兴隆公园筹建处关于金台山文化旅游区导视系统
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136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兴隆公园筹建处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春路
电 话:0914-53331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172号6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4-532788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导视系统提升
项目用途: 项目配套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66152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172号6楼办公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下午14:30分
3、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 工
电话:0914-5327880
传真:0914-53278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