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标牌标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江省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标牌标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标牌标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公管采监确[2017]分(委)020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标牌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QZCFW-2017-G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万元)
1
标牌标识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103.0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C.拟投标人经营资质包含:广告设计与制作、字牌(标牌)设计与制作;
D.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7月25 日至2017年8 月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 ;下午 14:00—17:00时。
2、发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可以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申请表)替代相应的原件进行在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其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固定资产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8 月14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公司湖州分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联系电话至0572-8299115,传真至0572-8060675)
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户 名: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14475597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 月15 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 22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浙江鑫润公司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8月15 日下午14:3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27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吕校长 联系电话:13867269878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姚
联系电话:0572-8299115 传真:0572-8060675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0572-888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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