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远县城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告

2017-07-2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宁远县城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告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宁远县城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城广告宣传牌制作安装。
(2)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17]011095号;委托代理编号:hnlwcg-yzny-2017-0718。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5.12万元,超过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经检察院或公安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30到11:30时,下午3时到5:00(北京时间)在宁远县九疑南路31号四楼持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响应文件送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2017年8月2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人中标后,一律实行宁远本地注册管理,在本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 话:13874358998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远县九疑南路31号四楼
电 话:18974689279 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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