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示牌更新制作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近三年(自投标截日期之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示牌更新制作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725-569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7304012)
3、预算编号:00-17-339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水源保护区警示标示牌更新制作 1项项目内容1、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后及崇明郊野公园区域内二级水源保护区现场勘查及方案编制2、水源地保护区警示标志设计3、水源地保护区警示标志现场安装4、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及青草沙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警示标志设立情况汇总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2017年12月底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27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03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7-27 15:30:00至2017-08-03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潜在供应商请于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或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前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电子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6 15: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16 15: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环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03 邮编:200040
联系人:11111111111 联系人:陈喆仡
电话:23115633 电话:17717905528
传真:63555905 传真:021-6279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