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7-30
1、招标条件
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标示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7-30;
2.2 交货地点: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
2.3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导视牌、宣传栏、公告栏、户号牌等。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2.5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安装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等类似项),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住宅类标示系统制作与安装业绩;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500米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报名。
4.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500米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500米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262004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20387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