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灵峰旅游度假区交通安全设施及公共信息标志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受 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安吉县灵峰旅游度假区交通安全设施及公共信息标志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7-08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 称
内 容
单位及数量
预算价
1
交通标志标牌及导向系统标识
本项目采购包括货物和材料的制作、运输、施工(包括土建和钢结构)、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是全包交钥匙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批
1992684.00元
注
投标报价不能超预算。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已经是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供应商的,可以从网上下拉资料并加盖公章作为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38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九、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14:00 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开标时随带,供评委审查。
十五、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39062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