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进医院对室内标识市场价格情况的了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欢迎本项目资质的知名品牌(包括生产厂商)公司按医院室内标识需求清单提供报价信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室内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二、参与调研人资质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投标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室内标识
批
1
电邮(zsqygyk@163.com)索取需求清单(请附符合资质要求的电子版。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保留发送需求清单的权利)。如索取清单不参与报价的,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盖公章);否则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
四、资料清单要求及投递方式
1、配套资质文件,盖章版
(1)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销售记录(含近三年(2014年9月至本公告之日止)成交价格,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盖单位章)。
(3)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最终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也有保密义务。
2、报价资料(按采购人提供需求清单顺序进行分项报价及汇总报价,并盖单位章。缺项或漏项为不合格文件。)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请密封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小楼1楼供应科。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3242723
五、截止时间
递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即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9:00时之前。
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逾期恕不接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