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天山熙湖项目精神堡垒、发光字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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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栾城天山熙湖项目精神堡垒、发光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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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石家庄栾城区宏达路与朝阳大街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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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0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 栾城宏达路项目公司2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壹 正本 贰 副本,投标单位需提供刻盘电子版投标报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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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供应能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且具备专业资质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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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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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为固定总价,不再调整,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含二次搬倒费)、检测验收费、水电费、税费、保险费、管理费等达到招标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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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1)自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3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政等行为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需在以上情形发生之日向甲方发出书面告知函并附相应证据,在上述原因消除之日,乙方须立即复工,乙方认为需延长工期的,须在该不可抗力或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形消除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提交顺延工期申请书,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交顺延工期申请书的,视为不要求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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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1、承包范围为栾城天山熙湖项目精神堡垒、发光字工程内审纪要、技术交底以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施工。
2) 乙方须对栾城天山熙湖项目精神堡垒、发光字工程进行设计及施工,并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3)设计图纸要有详细的计算并确保精神堡垒、发光字安全,施工方案须通过专家组的认可。
4)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
5)施工现场不提供生产生活用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6)施工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用材料的相关资料和实物报甲方封样,作为检查的依据。
8)施工单位应服从甲方关于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统一管理。
9)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建筑施工规范施工,不擅自更改材料,所有进场材料均做好三方验收记录
7)投标保证金对公账户:石家庄市天山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0501617408000006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栾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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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栾城天山熙湖项目精神堡垒、发光字工程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总价款的75%.;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质保金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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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行承担,风险自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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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甲方按设计图纸和图纸变更要求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承担验收费用并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期间所需要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逾期交工的,乙方还需承担逾期交工违约责任。
3)、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如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由上序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及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包括甲方及业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将工程返工至合格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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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答疑
投标人疑问提交时间: 2017 年 8月 10日 19时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邮箱,招标人最迟在开标前2天将对所有疑问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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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1、联系人: 王 鹏 联系方式:13731118769
2、天山集团网址:www.tsjt.com
3、天山廉政投诉邮箱:tsljts@163.com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tsjt.com/provide.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