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新VI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7-08-1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新VI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新VI标识制作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SXZ17328
采购人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大街与裕华路交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西路中原大厦B座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工项目所涵盖的新VI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及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0天
采购预算:447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八条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安装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⑦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2017年 8月 17 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裕华西路中原大厦B座10层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现金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 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会议室
评标地点: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会议室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2017 年 8 月 11 日 
项目联系人:付宏志
联系方式:0311-83857865 13582331206
传真电话:0311-8385786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57865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浙江省中国人寿大厦建设项目酒店标识标牌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