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招标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标识牌制作项目及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标识牌制作项目及配套服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院本部)以及海珠区盈丰路33号(南院区),主要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交货地点及服务期: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院本部)、海珠区盈丰路33号(南院区),合同签订后(合同期三年)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招标人正常使用。
3、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承包方式:包制造、安装、验收、售后服务、风险的方式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94798.68元(2017年月9月至2020年9月,共三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6、合格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至少含广告、招牌、标识牌(标志牌)的其中一项的设计、制作或安装;
3)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 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由投标截止时间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时提供,附于投标文件内)。申请证明办法可在www.yxjcy.com.cn网站查询或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603115、83603237。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备查。符合供应商资格及以上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发售: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4:30至16:0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会议室(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会议室(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P2-10供应商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会议室。
14、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5、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6、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12771524、020-83517453
传真:020-83517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