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一批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标识一批
是否预选项目
否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康宁医院
采购方式
非协议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1506960
项目背景
康宁医院项目地处坪山街道汤坑社区,位于汤坑路与振碧路交汇处,用地总面积96413.51平方米。
该项目定位于医疗、教学、科研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并设综合门诊服务所在位置周边区域。总建筑133744m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6865 m2,其中包括门诊、医技区88414 m2 ,办公楼9658m2, 配套设施楼5698 m2,, 架空花园3094 m2。地下部分(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26880 m2。医院设置床位数为800张。主要功能为门诊、急诊、急救、医技、住院、行政后勤。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2.不得提出投标人须提交任何形式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的要求; 3.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供应商具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含200 万元)。 3、供应商是专业标识标牌制作公司,并具有三甲医院制作、施工较大规模标识牌的能力和相关经验,设有自己的标牌生产加工基地。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深圳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货物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17-313011-000052 标识一批 1.0 批 1506960.0
具体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供应商具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含200 万元)。
3、供应商是专业标识标牌制作公司,并具有三甲医院制作、施工较大规模标识牌的能力和相关经验,设有自己的标牌生产加工基地。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深圳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商务要求
1、 交货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
2、货物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3、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供应商交货时要随附货物清单(包括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安装调试是合同的一部份,由供应商完成。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7、 供应商应设有安装调试负责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派出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装调试现场测试,安装调试质量检查认可等。
8、安装工作包括货物就位、货物安装调试在内的全部现场作业。
9、 安装调试由供应商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安装调试应通知设计单位、买方人员参加,并准备安装调试记录卡。
10、安装内容及要求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11、 技术支持
设备各部分必须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设备资料(必须全部中文):
(1)详细的用户操作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工作过程、操作方法、操作使用注意事项、快速操作指南等。
(2)设备维护维修指南
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图,维护常识,故障处理方法等。所有技术资料必须一式三份。
(3)其他资料(交货时提交)
供应商交货时须提供原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产地证明;如果是进口的产品或配件需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
12、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更新改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
13、经验要求
提供近三年来同类三甲医院项目的业绩。
14、报价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表进行报价。
投标单位: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总价1 2 3 4 5 6 合计:¥大写:
(2) 采购单位考虑到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或增加本次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内容所引起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注意包括10万元的预留金。
15、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
16、 质保期
(1) 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
(2)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不得少于二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养服务。
(3)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17、 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有可靠的设备售后服务,保障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并提供备件、日常消耗品等,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18、 验收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 检验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负责。
检验验收内容:
(1)到货检验是否和要求一致和提供整套样本部件数量相符。
(2)安装调试。
(3)验收。
(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检验验收方案和标准。
商务需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供应商具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含200 万元)。
3、供应商是专业标识标牌制作公司,并具有三甲医院制作、施工较大规模标识牌的能力和相关经验,设有自己的标牌生产加工基地。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深圳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商务要求
1、 交货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
2、货物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3、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供应商交货时要随附货物清单(包括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 、安装调试是合同的一部份,由供应商完成。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7、 供应商应设有安装调试负责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派出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装调试现场测试,安装调试质量检查认可等。
8、安装工作包括货物就位、货物安装调试在内的全部现场作业。
9、 安装调试由供应商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安装调试应通知设计单位、买方人员参加,并准备安装调试记录卡。
10、安装内容及要求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11、 技术支持
设备各部分必须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设备资料(必须全部中文):
(1)详细的用户操作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工作过程、操作方法、操作使用注意事项、快速操作指南等。
(2)设备维护维修指南
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图,维护常识,故障处理方法等。所有技术资料必须一式三份。
(3)其他资料(交货时提交)
供应商交货时须提供原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产地证明;如果是进口的产品或配件需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
12、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更新改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
13、经验要求
提供近三年来同类三甲医院项目的业绩。
14、报价要求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表进行报价。
投标单位: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总价1 2 3 4 5 6 合计:¥大写:
(2) 采购单位考虑到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或增加本次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内容所引起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注意包括10万元的预留金。
15、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
16、 质保期
(1) 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
(2)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不得少于二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养服务。
(3)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17、 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有可靠的设备售后服务,保障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并提供备件、日常消耗品等,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18、 验收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 检验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负责。
检验验收内容:
(1)到货检验是否和要求一致和提供整套样本部件数量相符。
(2)安装调试。
(3)验收。
(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检验验收方案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