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的委托,就其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标牌制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HAQD2017-0188
3.采购内容: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所需标牌制作一宗(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37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1.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出具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3)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1.3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发售;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等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备案。
7.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日15:00时-15:30时。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15:30时。
8.3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保税港区东京路52号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四楼会议室(会议室以会议指示为准),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8.4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前湾保税港区大队
联系地址:青岛市保税港区东京路52号
联 系 人:罗庆
联系电话:0532-86762119
9.2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联 系 人:孙健、孙君
联系电话:0532-86882555
E-mail: hyhahd@163.com
10.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